台灣碳費收費如何算?申報日期、計算與徵收方式一次看
為順利徵收碳費,環境部2023年12月29日公布收費辦法草案,明定徵收對象為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,
並公布碳費計算及排放量扣減方式,希望2024年第1季收費辦法定案,也宣告2024年起「排碳有價」。
環境部在2023/12/29發布新聞稿對外公布部內草擬的碳費收費辦法草案,除明定碳費徵收對象外,也將計算方式、
徵收方式、申報、繳費流程、繳納期限等一一說明,宣告從民國113年開始,台灣將邁入排碳有價時代,
後續也將與各界溝通規劃的收費辦法內容,盼凝聚共識。
本文根據環境部草擬的收費辦法整理關鍵重點,盼讓企業能更了解國內碳費如何徵收。
碳費徵收對象
屬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,且全廠(場)的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的間接排放,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
達2.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業及製造業為收費對象。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告訴中央社記者,根據過去盤點,
粗估約有500家企業為徵收對象,但實際徵收家數仍須看企業碳排是否有達標。
圖/根據過去盤點,粗估約有500家企業為徵收對象,但實際徵收家數仍須看企業碳排是否有達標。取自環境部
碳費申報繳納時程
「從民國113年開始,碳費收費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」。
根據規劃,碳費徵收對象必須從民國114年的每年5月底前,依企業前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溫室氣體排放量,
依照公告收費費率自行計算應繳納費額,並填具碳費申報書及繳款單,將前一年度的碳費自行繳納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
金融機構代收專戶後,以網路傳輸方式,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。但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,得以書面方式申報。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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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 ESG遠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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